非法持有毒品 夫妻双双被判刑
作者: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翟渊涛 发布时间:2008-06-12 10:49:09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6月10日,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被告人马艳民、顾丽清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000元。
马艳民、顾丽清系夫妻关系。2007年5月3日,两人携带40克毒品前往太康县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随后公安机关又在其家中及租赁的房屋内搜出毒品298.4克。法院经审理认为,两人违反毒品管制法规,非法持有毒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马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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