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开封中院召开集中整顿干部工作作风活动党组扩大会。会议上,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田杰同志传达了《中共开封市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集中整顿干部工作作风的意见》(汴发[2010]13号)文件精神,对开展整顿活动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田组长强调指出:一要重点查创先争优意识强不强,推动科学发展氛围浓不浓,工作深不深、细不细、实不实;二要重点查作风实不实,宗旨意识、创新意识、廉政意识强不强;三要重点查工作方法科学不科学;四要重点查工作抓手找准没有;五要重点查基层组织建设得怎么样,凝聚力、战斗力强不强;六要重点查各项制度建立没有,落实得好不好,群众满意不满意。
开封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韩玉芬对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整顿干部工作作风活动进行了具体地安排部署,并提出几点具体要求。第一,要在学习教育上下功夫。首先要从解决思想问题着手。各部门要把学习教育作为抓好这项活动的基础工作来抓,组织党员继续深入学习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理解和把握“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向,以及法院在这一时期的历史使命。通过学习,厘清本单位本部门的基层工作、基础工作和工作抓手是什么,找准基层基础工作和工作抓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搞清基础工作和工作抓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查摆问题和整改落实打下良好基础。第二,要在查摆问题上下功夫。查摆问题是搞好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的关键环节。市委要求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通过自己找、群众提、领导点、组织查、社会评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查摆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基础工作要逐一查摆到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环节,基层工作要延伸触及到每个层面、每个岗位,工作抓手要切实掌握到正在做、即将做的每个载体。第三,要在整改上下功夫。整顿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整顿活动的成效如何,关键在整改。要在厘清、找准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深入研究,以“问题解决了没有、工作促进了没有、群众满意了没有、基层认可了没有为标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做到问题没有查清的不能放过,责任不明确的不能放过,责任没有追究的不能放过,整改不落实的不能放过。第四,要在建立健全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结合这次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着眼长远,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项规范、各项纪律,具体落实到每个人员、每个岗位,靠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管人、管事、管基础。完善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干部的执行力,确保每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第五,要在接受群众监督上下功夫。这次整顿,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整个活动过程中要紧紧依靠基层干部群众,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对需要厘清的问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整改的具体措施,要按照党务公开的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公布、公示,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监督和评议,并向上级党委写出报告,接受上级的点评。要创新群众参与方式,畅通群众参与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要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向群众介绍集中整顿开展情况,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总之,要把群众参与和群众监督贯穿整顿工作全过程,通过整顿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