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至立:社会和谐是我最大的心愿 作者: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 李冰 发布时间:2010-12-20 14:35:40


冯至立,现任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巡回法庭庭长。参加工作19年来,他兢兢业业,扎根基层,15年都在条件艰苦的基层法庭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履行着一名法官的职责。在他的心中,能通过自己的耐心工作,将一起起影响和谐与稳定的纠纷化解,实现社会和谐就是他最大的心愿。
19年来,冯至立审结各类民事案件近千起,化解了数不清的社会纠纷,每年的案件调撤率均在65%以上,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无一矛盾激化引起当事人信访。他先后被评为优秀政法干警、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三等功。成绩的取得,与他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娴熟的业务技能分不开的。在他的心中--
国 徽 至 上
在中国,哪怕是最简朴的审判法庭,都会悬挂着庄严的国徽。因为国徽代表着我们伟大的国家,是人民法院和法官行驶审判权的象征。 冯至立始终认为,在一个公平和正义的社会,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同样都应受到尊重。许多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就进法院一次。如果这惟一的一次与法律接触的机会,却受到不公正的待遇,那么就会在他心中留下深深的伤痕。而维护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会增加一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对社会的信心。
2008年7月,他承办了一起涉及30多户农民的伪劣除草剂案件。家住杞县竹林乡一个村庄的30多户群众因为购买了刘某多经销的除草剂,造成100多亩玉米枯萎、死亡。看着别人田地的庄稼都是郁郁葱葱,勃勃生机,而自己辛辛苦苦忙碌几个月的庄稼一天比一天发黄、枯萎,让这些善良的群众心急如焚。在一次次找经销商刘某协商赔偿时,刘某对此断然拒绝,认为自己的除草剂不存在质量问题,农民的玉米枯萎是其它因素所造成。无奈之下,群众将刘某起诉到法院,索赔自己因为使用假除草剂而带来的损失。
立案后,冯至立及时带着书记员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因为分歧较大,一直没有结果。开庭前夕,冯至立带着书记员对受损玉米进行勘验。时值阴雨连绵,时断时续,尽管天气不好,可是案件不等人。警车无法下公路,冯至立就请老乡帮忙,开着农用三轮车将自己送到所勘验的田地中。7里多的乡间土路,满是泥巴,坐在上边将人颠的要散架。好不容易来到目的地,顾不上喘口气,冯至立就拿起卷尺开始丈量。说是100多亩田地,全是分散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等到全部丈量结束后,已经用了整整一天。看着摸爬滚打一身泥巴的法官,群众十分感动,就连在场的被告刘某也羞愧不已。
此时,鉴定结果也出来了,刘某所经销的除草剂确实存在着质量问题。冯至立敏锐的抓住这一点,再次加大对案件的调解力度,摆事实,讲道理,终于让刘某接受了调解结果。案件在判决前圆满结束,刘某主动与原告30多户群众达成调解协议,同意赔付群众损失近十万元,并主动支付首期赔款。看着群众那激动而又满意的表情,作为承办人的冯至立十分高兴,他的眼前仿佛看到国徽在栩栩闪光。
作为一名法官,冯至立认为清正廉洁是最基本的职业操守。手中的法槌虽小,可是却凝聚着千斤重量---
法 槌 之 重
小小的法槌不是那么轻松的就可以拿起来,将法律、人生和社会的深刻理解统一结合起来才是一个优秀而又成熟的法官,在工作中就是如此。
冯至立长期工作的法庭,位于杞县最偏僻的西南角,距离县城60多里,是全县最偏远的基层法庭。位置偏僻,基本上处于几县交接地,社会纠纷比较多。10年前,在协助庭长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中,冯至立就以无畏无惧的情怀诠释了法槌之重。
赵某因为与妻子感情不和,到法庭起诉离婚,而妻子却坚决不同意离婚。认为在农村离婚是件丢人的事,并怀疑丈夫在外找有相好,才抛弃自己和孩子。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赵某又一次与妻子发生争吵和厮打,妻子一气之下喝农药自尽身亡。这下子娘家人可不依了,认为姑娘在婆家肯定是受了天大的委屈,几个兄弟当时眼就红了。纠集亲友数十人前来出气,非要好好的教训赵某一顿不可。得知消息后,赵某当即跑到法庭要求法官前去解围。
当时时间已经临近下午五点,冯至立和庭长骑着摩托车刚刚下乡回到法庭。得知消息后,边发动摩托车,边给院领导汇报。当法官来到现场后,老远就听到争吵声,还有黑压压的一大片人。冯至立来不及将摩托车停稳,就摔在一边冲上去。原来娘家人赶到赵某家后,没有见到女婿,就把女婿家的东西砸了,还要打亲家公婆。婆家人不愿意了,街坊邻居也认为对方有点欺人太甚,就纷纷抄起家伙迎战。一时间剑拔弩张,互不相让,现场充满了火药味。看着双方举起的铁锨、木杈、棍棒,冯至立眉头眨都没眨,大喝一声:“都给我住手!”伸手推开村民手中的家伙,用身躯将双方隔开。有人嚷嚷“你是干啥哩!一边去,不然连你一块打了。”“我是法庭的,你们有事说事,打架能解决问题吗?不管是谁,只要将人打伤就是触犯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谁再想动手,就先从我身上踩过去,我就不信法律管不着你们。”看着冯至立一副不要命的样子,现场的人都被镇住了。本来乱哄哄的现场顿时变的鸦雀无声。冯至立就趁热打铁,给双方做工作,讲利害关系。在苦口婆心下,双方亲属放下手中的器物,渐渐的散去。经过耐心调解,女婿向娘家人赔礼道歉,并提出给岳父母经济补偿。娘家人看看事已至此,就是心中再悲痛,人死不能复生,也就原谅了女婿。事后,双方家人一个劲向冯至立表示感谢,说如果不是法官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事态不知会发展到何种地步,肯定要出现人员伤亡,酿成更大的悲剧。
冯至立最喜欢的两个字眼就是和谐,能让当事人化解纠纷,实现和谐相处就是自己最大的愿望。他的心中始终坚信---
真 水 无 香
尽管在杞县工作近20年,内心深处早已经将自己融入到这片热土中。其实冯至立的老家并不在杞县,而是位于数百公里之外的驻马店市上蔡县。20年前,冯至立在驻马店市农业学校读书,在那里他认识了爱人孙杰伟。两人在校由相识、相知、到相爱。毕业后,为了这份难得的感情,他毅然离开家乡,追随爱人来到陌生的杞县。更没有想到,在这片土地上,一工作就是20年。
20年中,他常说,我们都是普通人,更希望社会上所有的人都能受到公正、平等的对待。作为一个法官,要时刻保持着内心深处的认同感和责任感,让更多的人能看到希望,看到公平正义。
2005年12月,当时冯至立还在执行局主持工作,因为一起借款纠纷案件,他整整奔波了两个星期,以至于父亲出车祸都没有顾上伺候一天。在他承办农行申请执行市某公司借款一案中,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公司偿还农行借款及利息170万元。案件生效后,被告一直拖着就是不愿意履行义务。作为案件承办人,冯至立为此操碎了心,先后10多次带人前往开封、郑州,对被告的账户进行查询。在强制执行时,他突然接到远在上蔡县的哥哥电话,说父亲因为骑三轮摩托车掉到了桥下,全身骨折,正在医院抢救。得知消息后,冯至立十分难受。由于工作繁忙,很少有时间顾及老家,父亲突然出现意外,作为儿子如果不去尽义务肯定说不过去。可是看看手中的案件到了关键时刻,如果放手可能会给申请人带来更大的损失。于是他悄悄的擦擦眼泪,毅然带着执行人员于凌晨4时前往开封,在天刚亮时将该公司的大门进行封堵,当场扣押小汽车2辆,查封货车11辆。在法院强制执行的震慑力下,公司负责人主动将170万元还款义务全部履行。直到手续办完后,冯至立才悄悄的舒了一口气。躲在办公室给病床上的父亲打个电话,诉说自己的愧疚之情。
这样的事情对冯至立来说不知道发生了多少,他只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服务社会,帮助他人,让当事人都能体会到司法关怀和温暖。为了事业,为了工作,作为一名法官,冯至立付出了很多。可是他却用无私奉献诠释着人生的真谛,让社会和谐就是他今生最大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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