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为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牢固树立“三种精神”,切实关注民生,方便群众诉讼,全面促进社会和谐。该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订出十项便民措施。
一、开通立案、执行、纪检监察三条法律服务热线,保证电话畅通,及时提供法律服务,接受财产线索举报和当事人投诉、咨询。
二、实行立案“一站式”服务。在立案大庭设置复印机、饮水机、签字笔、老花镜等设施,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方便。
三、对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公开司法救助的条件和程序,明确弱势群体诉讼保护和司法救助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切实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能够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四、对涉及“三农”的案件,开展“上门服务”巡回办案。在仙人庄、南苑两个涉农办事处设立联系点,最大限度地为当地群众提供方便。
五、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机关、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定期举办法制报告会,开展法律咨询、公开审判、就地开庭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指导基层民调工作。
六、开展诉前调解、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工作,全过程服务于民,最大限度地达到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目的。
七、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把调解作为民事、行政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主要结案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对立情绪,积极创造和谐司法的大调解格局。
八、不断改进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搞好“两个延伸”。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采取开模拟法庭、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送法进校园;对已判刑的少年犯进行定期回访帮教,积极做好缓刑在校生重返校园工作,最大限度地挽救失足青少年。
九、积极推行“诚信执行”、“和谐执行”,坚持做好思想工作与采取强制措施并重,提高案件执行和解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十、积极开展“下访连心”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化解不安定因素,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