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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区法院重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0-11-12 13:48:22


    开封市金明区法院始终将调解工作贯彻到审判工作全过程,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节了事,使当事人在和风细雨中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

    近日,该院民三庭法官韩立新和书记员陈相师在短短的五个工作日内,连续开庭审理了七个案件。在案件审理中,他们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调解工作。一是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采取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的方式,耐心细致的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二是在调解工作中善于倾听、把握心态,掌握节奏、有的放矢,努力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劝人,把情、理、法融入到调解工作中去。三是因案制宜,区别对待。针对每个案件的不同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对待,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案。四是方便当事人,打破常规,放弃休息时间促成调解。为了促使案件及时调解,有的案件调节到中午一点多,有的案件调解到晚上七点多。他们的努力,转变了当事人的偏见,消融了当事人的误解,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案件的当事人被他们不辞劳苦、忘我工作的精神深深感动,纷纷表示愿意调解。七个案件取得了五个调解,两个撤诉的良好结果,有力地增进了社会和谐,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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