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11月8日,河南省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对擅自销售查封房的河南得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得胜房地产公司)作出罚款25万的处罚决定,并于当日执行。
5月11日,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河南宏大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诉得胜房地产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时作出民事裁定书,冻结得胜房地产公司的银行存款44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5月12日,该法院依法查封得胜房地产公司得胜坊小区1套楼房。然而,7月1日,得胜房地产公司竟将被查封的一套楼房以39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了刘某某。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在查明上述事实基础上,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