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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法院在开封召开刑事案件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0-11-08 16:06:08




    为总结近年来开封市两级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进一步提高开封市两级法院的刑事审判质量,11月5日上午,省法院在开封中院召开开封市刑事案件工作座谈会,省法院副院长孙振民、刑四庭庭长高跃波和副庭长于雪梅,开封市委政法委书记黄道功、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国宪、开封市公安局副局长冯亚敏参加座谈会。开封中院院长张兴隆、副院长常风臣及开封市两级法院的刑事审判人员参加了座谈。座谈会由开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陈天佑主持。

    常风臣副院长首先通报了近年来开封市两级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高跃波庭长在充分肯定开封刑事案件审判质量的基础上,对开封近年来发回和改判案件进行了点评。

    黄道功书记在讲话中首先对省法院各位领导的莅临指导表示热烈欢迎。随后介绍了开封当前政法工作基本情况和面临的形势。他要求法院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把提高办案质量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高跃波庭长对一些典型刑事案件进行了点评,孙国宪副检察长、冯亚敏副局长等多名与会人员进行了发言。

    孙振民副院长最后做了重要讲话。他认为,开封市近几年的政法工作是比较好的,处理了一大批案件,应该给予充分肯定。对今后的工作,孙院长提出了七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充分认识刑事案件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刑事工作要树立“铁案”意识。三要深入做好量刑规范化工作。四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五要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六要做到公检法三家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到有分工,有合作。七要加强刑事干部的力量。

    张兴隆院长在讲话中强调,开封市两级法院要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纠、促”活动,认真学习孙院长的讲话和高庭长的点评,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责任编辑:赵根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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