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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区法院法官耐心调解一起抚养权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0-11-08 09:39:15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始终把调解贯穿到审判工作中的全过程,力争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近日,在该院法官韩立新的努力下,原告李小花(化名)诉被告张明(化名)抚养纠纷一案得以调解结案。

    李小花与张明于1999年结婚,2001年11月份生下一对双胞胎女儿小欢和小妮。2008年,双方婚后因感情不和等原因,经民政局调解协议离婚,约定两个女儿归男方张明抚养。张明再婚后事业不顺,对两个女儿关心不足,还时常打骂。李小花了解情况后找到张明,希望张明能主动放弃女儿的抚养权,张明不允。李小花遂依法向金明区法院起诉,请求变更两个女儿的抚养权。

    案件承办法官韩立新认识到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要使社会和谐,必先使家庭稳定,对此案来讲,调解结案是最好的方式。他从双方都爱孩子这一角度入手,劝导双方多为孩子着想,把孩子的幸福作为双方考虑问题的出发点。特别是对被告张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谈到他的两个女儿的成长问题,两个女儿还不满十岁,非常需要母爱和稳定的生活条件,而张明目前的情况却无法满足,对两个女儿的成长非常不利。言至情深处,被告张明留下了愧疚的泪水。经过法官近四个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两个女儿由李小花抚养。

    结案后,原告带着自己的两个女儿专程来到金明区法院,向办案人员表达了谢意。

责任编辑: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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