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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越计量装置窃电 作坊主玩猫腻获刑

  发布时间:2010-11-03 10:04:12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绕过电表偷接电线,电刨机长期刨食国家电力资源。今天,尉氏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窃电人刘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师张市镇沙门村人,家里做木板加工生意,开了一小作坊,内有一台电刨和一台空压机,其中电刨的功率为2.8K/H,用的是工业用电,空压机用的是生活用电。为了节省生产成本,刘某在电机上动起来脑筋,经过观察研究实验,他自己将电刨线非常隐蔽地绕过电表接通电源,电刨机轰鸣工作正常,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岂料今年7月20日上午9时许,尉氏县供电局张市供电所的几名职工到该村普查电价时发现了这一秘密。

    虽然刘某在公安机关和法庭上的供述窃电时间不一致,窃电时间无法查清,但依据《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窃电时间无法查明的,窃电日数至少以180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依法认定刘某窃电价值为4717.44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绕越计量装置的方式进行窃电,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尉氏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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