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10月27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姑舅表亲兄弟之间侵权案件,原、被告双方最后握手言和。
2010年8与26日,原告兰考县堌阳永钦鞋店老板周永钦起诉被告陈华,称陈华把自己的鞋店锁了起来,自己没有办法经营,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还要求被告赔偿因其封店而造成的损失。
陈华住在郑州市莆田镇新时代服饰广场。法庭前往送达手续时,他说:“该鞋店本来是由我来经营,后来表弟周永钦想经营,我就让给了他,并约定他先给我十万元,随后再分两次每次再给十万元。但是我多次催要周永钦不但不给,还想赖账,我们还为此打了一架。我一气之下,就用锁锁了鞋店,就是为了周永钦能早点还我钱,实在不行我就收回该店。”随后,被告陈华向法庭提出对原告周永钦的反诉。
法庭得知原、被告双方是姑舅表兄弟,法庭以此为切入点,寻找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几次的反复调解,原、被告双方为法官认真、敬业的精神多感动,同时也反省自己的行为,寻找自身对这个事情处理的不足之处。最后原、被告双方同时撤诉,握手言和。
法官看到他们“化干戈为玉帛”的调解结果,由衷的感到了工作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