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10月26日晚上,龙亭区法院在治安巡防途中发现一处火情,并及时灭火,保护了群众财产安全。
为提高群众对政法系统满意率和安全感指数,开封市龙亭区法院按照区政法委的要求,结合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在每日的下午5点至8点对该院所管辖区进行治安巡防宣传。10月26日晚上7时许,巡逻人员李领海、陈磊、赵猛三人在去往回回寨村的路上,途径大堤时,发现在大堤右方树林下边有火情,火势正在不断蔓延,三人简单商量之后,决定先下车灭火。
下车以后,他们先围着火势蔓延区观察了一下,从身旁的树上,撇下树枝来灭火,经过十多分钟的战斗,火势得到控制,7点半左右将火完全扑灭。为防止复燃,他们又在路边等了一会儿,确保安全之后,他们才上车去了下一个巡逻点。
后经调查,这是一场危害不大的纵火行为,由于法院的巡逻人员及时赶到,才避免了一次火灾的发生,保护了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