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年近花甲的夫妇的离婚案件,经多次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被告提起上诉,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竭力调解无果,维持原判,准许原、被告离婚。
2009年9月9日,原告徐高华到兰考县人民法院要求与被告王铁军离婚。法官通过了解案件得知,原告徐高华今年59岁,被告王铁军今年61岁,这个年纪的当事人闹离婚在兰考法院并不多见,法官准备竭力调解此案。
在多次调解得知,被告王铁军经常打骂原告,并且更严重的是被告已经离家出走6年,被告离婚的态度之坚决,让法官感觉到案件另有隐情。法官通过进一步深入了解,原告徐高华哭诉,被告不但常常骂她,最严重的将她的脾脏打出血,住院20多天而摘除脾脏,这时法官才明白为什么原告离婚态度之坚决的缘由。多次调解无望,兰考法院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
被告王铁军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封中院经数次调解无果,维持兰考县人民法院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