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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法院创建 “五位一体”鉴定委托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08-06-05 17:33:50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近年来,兰考县法院针对医疗纠纷案件创建了“教育引导、换位思考、确定争议、充分协商、阳光委托”的“五位一体”和谐鉴定委托工作模式,有效避免了医疗纠纷案件重复鉴定、结案周期拉长、当事人诉累增加等问题,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2007年以来,该院受理了16起医疗纠纷案件,其中,13起以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请或经一次委托鉴定调判结案,占案件总数的81%,二次鉴定终结的案件仅占19%,完全杜绝了三次鉴定问题,医疗纠纷复核鉴定同比减少40%。

一是教育引导,树立当事人正确的纠纷解决观。该院为有效化解医疗纠纷,结合本院具体案例于2007年初在院内设立了“预防和化解医患纠纷法制教育基地”。接受鉴定委托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到该基地,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观摩现实案例等形式,使其客观了解医疗纠纷成因和诉讼程序,初步形成医疗纠纷和解思路,减少不必要的鉴定。二是换位思考,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立。引导双方进行“角色”换位思考,辅以有的放矢的思想工作,增进双方沟通和理解,促进当事人自行和解。三是确定争议,寻找解决纠纷的突破口。对通过前两项措施仍坚持要求鉴定的当事人,组织双方对鉴定申请和相关鉴定材料等进行质证和辩论,准确归纳争议焦点,确定当事人鉴定事项,避免不必要的鉴定和重复鉴定。四是充分协商,帮助当事人权衡鉴定的利弊。引导双方就鉴定目的、鉴定机构等问题进行协商,衡量鉴定预期成本,以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鉴定或复核鉴定。五是阳光委托,增进委托工作的透明度。在当事人最终确定申请鉴定事项后,该院按照其在省院规定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的“委托鉴定十公开”制度启动委托程序,选择信誉度高的鉴定机构,并向当事人发放阳光鉴定承诺和监督卡,以公开促公正,消除当事人的合理怀疑 ,从而最大限度的避免因对鉴定程序存疑而导致的重复鉴定。

责任编辑:马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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