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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禹王台法院树立“四个理念”创建学习型法院

  发布时间:2010-09-15 15:09:44


    为进一步推动“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建立科学有效的学习制度,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出一大批专家型、复合型的优秀法官,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树立“四个理念”,积极创建学习型法院。

    一是树立“学习为民”理念。不断加强思想学习,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树立廉洁执法意识。只有将为民学习放在首位,才能端正学习态度,保证学习方向。

    二是树立“学为己用”理念。学习不是目的,通过学习牢固掌握业务知识,并将其应用到法院工作实践中去才是根本。

    三是树立“集体学习”理念。把个人基础上的学习上升为集体的学习,通过集体的学习与交流,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凝聚集体的力量,形成以多信息、多思考为基础的知识共享、集思广益的学习模式。

    四是树立“时时学习”理念。由于法官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很难留出专门时间进行学习,院党组就率先垂范,要求全体干警挤时间、找时间,化整为零,努力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和“生活学习化、学习生活化”目标,不断适应法院工作发展的需要。

    在禹王台区人民法院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该院“学习型法院”建设成绩喜人,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首次两级法院专项业务考试中,取得了基层法院第一名的好成绩,该院干警朱红获基层法院个人第一名,获得了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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