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6月3日,因冲击法院执行现场、抓伤法院执行人员的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区居民刘爱花,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妨碍公务犯罪依法逮捕。
刘爱花系顺河回族区法院一腾房案件被执行人范振宇的岳母。1999年7月范振宇租赁开封市曹门大街小学3间临街房做生意, 2004年8月曹门大街小学撤并后将该房交顺河回族区文化教育体育局(下称区文教局)使用,范振宇以种种理由拒交每月600元的房租,区文教局提起诉讼,经开封市两级法院审理,于2007年1月25日判决解除范振宇与区文教局的房屋租赁关系,并责令范振宇支付所欠租金。判决生效后,范振宇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且刘爱花以此判决不公为由进京上访,冲击河南省委、省政府大门,干扰开封市“两会”,更为严重的是,刘爱花在河南省委、开封市委大门前脱光依服,以此要挟政府和司法机关满足其非法要求,并辱骂、撕打前去劝阻的工作人员,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为了执行此案,顺河回族区法院及有关信访部门以极大的耐心做范振宇及刘爱花的思想工作,区文教局也作出了让步,主动放弃近2万的租金,对此,范振宇仍不满足,拒不腾房。5月28日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组织力量强制执行此案,刘爱花不听劝阻,数次冲击执行现场,辱骂执行人员,并将4名执行干警抓伤,致使执行活动无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