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与他人因车辆擦挂发生争执,非但拒不接受出警的110民警的口头传唤,反而试图逃脱现场并把民警掐昏,8月23日,被告人赵长伟被开封市顺河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3月26日下午3时许,在开封市汽车配件厂门口,被告人赵长伟因车辆擦挂与邱某发生矛盾,民警杨某、崔某接110指挥中心指派出警,并口头传唤有违法嫌疑的被告人赵长伟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被告人赵长伟拒不接受传唤,并在其妻子王某(已被劳动教养)、其子赵某(在逃)掩护下试图脱离现场,撕拽出警民警,赵某抱住杨某的腰,王某拉拽杨某的胳膊,被告人赵长伟用手掐住民警杨某的脖子,致使杨某当场被掐昏倒,并被送入医院抢救。经鉴定,杨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长伟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造成一人轻微伤之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家属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