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当执法人员去代销店例行执法检查时, 店主经纠集20余人围殴执法人。8月23日,开封县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李清仁拘役一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月8日上午11时许,开封县烟草局稽查执法人员张某某、侯某某等五人到被告人李清仁家的代销店例行执法检查时,遭到以被告人李清仁为首的二十余人的谩骂、侮辱、围殴执法人,一名执法人员的手机被掰断摔坏、多名执法人员衣服被撕破等,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后经鉴定被害人张某某、侯某某的伤属轻微伤。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李清仁与被害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对各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清仁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案发后,被告人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在开庭时其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上诉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