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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不满领导纠人报复 义气哥们被判三年

  发布时间:2010-08-12 17:53:44


    本报开封7月22日电 河南省开封威昌汽车配件厂员工潘红宾因对班长批评不满,纠集潘天使等多人对班长进行报复殴打、抢劫。今天,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潘天使有期徒刑三年。

    潘红宾因对班长马晓峰批评自己不满,于2009年12月22日约请潘天使、潘创业以及潘小刚(后二人另案处理)等人帮忙,准备殴打马晓峰。几人预谋后便到该厂外,当天晚上21时许,潘红宾冒用他人名义将马晓峰从厂内约出,潘天使、潘创业和潘小刚对马晓峰进行殴打。在殴打过程中,潘天使从马晓峰身上抢走钱包1个(内有现金100余元),手机1部,销赃得款200元。案发后,潘天使到公安机关投案,其亲属赔偿马晓峰损失8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潘天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潘天使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且能赔偿被害人损失,可以从轻处罚。

  (于振宇 董 征 人民法院报2010-7-23 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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