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7月29日兰考法院对脱逃十年的盗窃犯陈片进行公开宣判,以盗窃罪从重判处被告人陈片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人民币5000元。
2001年3月间,被告人陈片伙同孙胜利、梁忠强、张继东、卜老二(均已判刑)先后到农户家中盗窃机动三轮车六辆,脚蹬三轮车三辆、摩托车两辆、农用四轮拖拉机头一辆,盗窃物品总价值达20000余元。此前同案犯均已被判刑,被告人陈片外逃。2010年3月26日晚,陈片在江阴市祝塘镇行窃时被江阴市公安机关抓获,后被移送至兰考县公安局。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片伙同他人在一个月内连续入户盗窃12次,盗窃农户生产、生活工具,且数额巨大,盗窃后又长期外逃,外逃期间仍不思悔改继续行窃,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农民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应对其予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