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阻止女友去上海看世博会,恼怒之余竟向女友登机处的郑州市新郑国际机场拨打报警电话,谎称有人登机后携带炸弹,结果造成当日飞往上海的8架航班延误飞行,给机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在冲动之余,被告人田雨也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惨重代价。
8月10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这样一起特殊而又发人深省的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被告人田雨因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被告人田雨,今年21岁,家住开封市鼓楼区,父母双亡,跟随年迈的奶奶生活命。初中毕业后,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劳教一年。经过朋友介绍,田雨同小琴相识,关系相处一直不错。
5月8日早晨7点,田雨在与朋友玩耍一夜后回家。路上,他给小琴发短信,得知小琴和家人一起刚到新郑机场,准备去上海看世博会。接到女友短信后,田雨十分生气,认为女友没有和自己商量就独自去上海,是对自己的不尊重,就竭力阻止她去上海。电话中,两人吵了起来。因为已经开始安检,小琴就将手机关掉。就在一家人通过安检后准备登机时,却被告知要重新安检,这时的小琴做梦也没有想到就在自己关机的时间内,男友田雨为了阻止自己去上海看世博会,竟然荒唐的将恐怖电话打到机场,说自己乘坐的飞机上有炸弹。
8时许,新郑国际机场客服电话96666骤然响起,客服员接到恐怖电话:“快阻止8点多飞往上海的航班!有人携带炸弹已经通过安检登机了!”在接听电话同时,客服员快速的查询当天上午8点多确实有一架3591次航班飞往上海。就急切的询问是否是这次航班。来电人回答:“不确定,但是肯定是早晨8点多飞往上海的航班,你快点告诉领导。”说完后,来电人就将电话挂掉。
接到信息后,新郑机场立即启动应急反恐预警机制,对包括飞往上海的8架待飞航班立即停止飞行。对已经通过安检的1200余名登机旅客及行李、货物撤离飞机重新进行安检。同时还出动防暴设备对飞机进行搜爆排查,对候机楼、停机坪等60000余平方米的地面及建筑进行防暴搜索,该举动一度造成机场秩序混乱。8架飞机航班延误,1200余名旅客滞留机场多达两个多小时。通过机场安检和防暴人员的细心搜索,发现该信息为虚假恐怖信息,造成机场停飞损失、廊桥使用、搜爆费用等共计20万元。
与此同时,新郑机场警方与开封警方联系,对打电话者进行查找。通过排查,将田雨控制,警方调查后却发现,案件的起因竟然是那么的荒唐。
5月8日,犯罪嫌疑人田雨被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刑事拘留, 5月21日,被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批捕,随后向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8月10日,鼓楼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2010年5月8日8时,被告人田雨和其女朋友小琴发生矛盾,为阻止女友坐飞机去上海,使用开封市西坡街一公用电话向新郑机场客服电话96666打电话称飞往上海的班机上有炸弹。新郑机场接此恐吓电话后,对飞往上海的八架飞机停止飞行,出动大量警力进行安检,出动防暴设备对飞机、候机楼及停机坪进行搜爆排查,检查后发现为谎报恐怖信息,严重扰乱了机场秩序,造成新郑机场损失共计20.2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田雨故意编造爆炸威胁恐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注: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是《刑法修正案(三)》新增的一个罪名,指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制造恐怖气氛,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等不能正常进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91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三)》第八条】之规定,犯此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