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司法标准,有效提高审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质量,7月22日下午,开封中院举办职务犯罪案件正确适用刑罚座谈会,邀请市检察院反贪局政委王树民、市司法局律师科科长刘兴元,河南地依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富安等律师代表参加座谈会。中院副院长邱爱玲及各刑事审判庭负责人和审判人员参加了座谈。
与会人员重点围绕职务犯罪案件量刑不平衡,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等非监禁刑较多等问题,深入探讨了问题的表现、根源和对策,达成了一致意见,为审理职务犯罪案件时正确适用刑罚提供了良好的理论支持。与会人员建议,要坚持刑事原则,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公正审理职务犯罪;加强对职务犯罪被告人的经济处理力度;增强适用缓刑、免刑判决的说理性;加大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邱爱玲副院长强调,两级法院要高度重视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工作,站在维护稳定、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大局,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慎重审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把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探索职务犯罪案件量刑平衡机制;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在工作中,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律师社会监督的意识。二是坚持司法原则,不断提供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的质量。三是积极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今后法院拟判处缓刑、免刑的职务犯罪,要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列席审委会。四是严格非监禁刑适用条件审查和把关制度,将每起职务犯罪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