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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法院坚持“四个注重”促进工作全面开展

  发布时间:2010-07-14 09:21:15


    兰考法院在日常工作中牢记为民宗旨,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开展了为民“十件实事”、“法官五进”等活动,方便了群众诉讼,促进了社会和谐,受到群众的好评。

    一是注重方便群众诉讼。为了使人民群众获得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兰考法院继承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除到田间地头巡回审判外,还采取在法庭所在地乡镇之外设立巡回办案点,向基层民调组织、基层网络工作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放法官联系卡,在立案庭设置导诉台,由导诉员引导当事人办理诉讼手续,开设“假日法庭”等方式切实方便群众诉讼。

    二是注重亲民、爱民。兰考法院关注民生、体察民情,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标,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讲求公正高效;对弱势群体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上半年已对109起案件中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21万余元。在“六一”儿童节前,我院81名法官深入学校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携带礼品看望了残障、失学、留守儿童。

    三是注重参与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在县委政法委组织的“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中,兰考法院积极参与、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讲求实效,共派出81名干警分包我县11个乡镇的81个村庄,入村开展群众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组织安全防范、维护社会治安、为民搞好服务,切实了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是注重文明创建带动全院发展。兰考法院注重坚持文明创建,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带动全院整体发展。近年来,兰考法院干警武令涛被兰考县委评为“学习焦裕禄的好公仆”,开封中院号召全市法院向他学习,并组织了巡回演讲团在全市法院开展巡回演讲。徐松岭被开封市政府评为“市劳动模范”,并被开封市委政法委确定为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在全市政法机关进行巡回报告。在先进典型的带动下,兰考法院干警学先进、比先进、当先进,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环境,全院干警综合素质普遍提升,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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