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一对夫妻分居四年,彼此的感情已经消耗殆尽,离婚已经成为定局,可是二人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始终僵持不下,2010年7月8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张君墓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倾力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离婚协议。
原告张琴与被告刘成山经人介绍认识,并于2000年11月27日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发现双方性格差异很大,两口经常因为琐事吵架,刘成山酗酒成性,并且酒后常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这致使本来感情就淡薄的二人很快就感情消耗殆尽。双方于2006年开始分居至今。在此期间,二人多次协议离婚,但都没有结果,面对名存实亡的婚姻,对于双方都是一种折磨,万般无奈之下,张琴诉之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经过调查了解到,张琴认为刘成山在外工作,有较高的收入,自己不要求丈夫进行经济补偿已经够仁义,在被告抚养孩子的情况下,坚决不愿意出抚养费。而刘成山认为张琴要求离婚,显然丢了自己的面子,以要求原告出抚养费来赌气,双方为此僵持不下。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承办法官就针对此焦点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法理、情理上进行解释,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交流、沟通,情与理共融,法与理共用。庭前调解时承办法官连续调解了三个多小时,最终,原被告双方都做出了让步,并当场达成一致协议,一起僵持已久的离婚纠纷就此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