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法院创新陪审团制度 被告人可“挑”陪审团成员
作者:河南省开封杞县人民法院 高新峰 发布时间:2010-06-23 15:14:51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杞县法院大胆创新人民陪审团制度,一方面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团成员来源的广泛性,从教师、律师和农民工等队伍中选取相关人员并建立资料库;另一方面制定规范,赋予被告人一定的选择权,在开庭公告时向被告人送达陪审通知书,允许被告人在开庭前1日从陪审团名单库中随机选择1-3名陪审成员,从而有效保证其选取过程中的公开性。6月22日,全省首例由被告人选择陪审团参与庭审的案件在杞县审理。
图为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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