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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金明区法院开展打击“两抢一盗”重实效

  发布时间:2010-06-22 16:02:59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开封市金明区法院在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中,注重社会效果,从严从快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活动。截止6月22日,该院共审结“两抢一盗”案件32件,判处盗抢罪犯分子48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3至5年有期徒刑10人,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3万余元。

    首先明确打击重点,把打击矛头指向拦路抢劫,入室抢劫、盗窃犯罪;盗窃国家通讯、电力设施和电能犯罪,盗窃牲畜和农机具犯罪;盗抢机动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犯罪;具有地域特点的职业化团伙盗抢犯罪;专项斗争期间顶风作案的严重违法犯罪分子。

    其次严把案件质量,将“严打”建立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基础上,把好每个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累犯,长期负案外逃拒不认罪的犯罪分子依法从严处罚;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主动投案、积极退还赃物的人员,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理。如长期潜逃被抓获归案的抢劫案犯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主动投案,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抢劫案犯姚某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4年。通过政策兑现,最大限度的分化瓦解犯罪,促使违法犯罪分子主动投案、退赃。

    第三强化社会监督。为了落实人民法院的人民性,该院组成了800余人参加的人民陪审团队伍,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参与刑事案件的审理,到社区,乡镇,集贸市场公开开庭,宣判,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最严格的标准和最审慎的态度适用刑罚,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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