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俗话说:“百事孝为先”,作为晚辈,应该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对待自己的岳母也不能例外,否则自己可能为此付出代价,后悔晚已,就有这样一对夫妻,因为丈夫拒绝赡养孤苦的岳母,渐渐造成夫妻感情疏离,妻子最终与他离了婚,2010年6月21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张君墓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二人协议离了婚。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于2009年农历12月经媒人介绍认识并很快结婚,感情基础很是薄弱,开始二人生活的还可以,由于原告的母亲孤身一人生活,而且行动极不方便,原告想照顾母亲,可是被告却不让原告的母亲进家门,为此原告非常生气,但是为了整个家庭的稳定,原告暂时忍了下去,可是被告经常因为琐事和原告吵架,动不动就对原告进行打骂,而且对家庭极不负责任,孩子的出生也没能使被告得到丝毫的改变。这样致使二人的感情每况愈下,现在二人已无丝毫的感情可言,原告多次与被告协议离婚一事,都毫无结果,在万般无奈之下,原告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李某离婚。
法院受理后,在给双方开始调解时,被告不同意离婚。后来看到原告已婚的态度坚决,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二人达成了一致离婚协议,看到被告沮丧的表情,承办法官只能为他暗自叹息,希望他能够从此吸取教训,自警自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