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由于建造房屋没有资质,房屋建成后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包工头在索要建筑款时,自己的建筑设备反而被扣。由此,引发出两起民事纠纷。判决后,兰考县法院执行干警又力促和解,近日,双方握手言和。
张成系自行组建的建筑队的包工头,由于没有建筑资质,只是在周边的村里揽一些建筑房屋的小工程。2009年春,邻村的金华聘请张成为自己盖一栋两层楼房。在房屋竣工后,金华发现楼房上下墙体错位,便拒付工程款。在要求张成赔偿损失未果的情况下,金华又将张成的建筑设备扣留。张成索要不成,即将金华告上法庭。在执行金华过程中,金华以张成建房不合格给自己造成损失为由将张成也告到法院。
为了促成案件结案,执行干警深入现场耐心做工作:张成所盖房子质量把关不严确实给房主造成了损失,应予赔偿。但是,金华不能因此扣押他人财产。任何公民不能以任何理由扣押他人财产,否则,同样是侵权行为。最后经调解,金华将所扣物品返还张成,张成对房屋进行了加固。而金华也支付了部分建筑款。
执行法官提醒,聘用有资质及信誉好的建筑队,并随时监督建筑质量,才是保障质量,避免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