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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法院法官与未成年缓刑人员共庆“六一”

  发布时间:2008-06-02 09:06:37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为市五区未成人犯罪指定管辖法院,2008年被授予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称号,该院长期采用“教育、挽救、感化”寓教于审的方针,先后推行判后答疑、跟踪回访、定期召开缓刑人员座谈会、集中帮教制度,为彻底杜绝缓刑犯重新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5月29日下午, 时值”六一“前夕,该院召开了全市未成年缓刑人员帮教座谈会,副市长陈国祯、中级法院院长张兴隆、市妇联主席王彦华、维权部长王银花等领导与11名未成年缓刑人员及家属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张兴隆院长对鼓楼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少年刑事审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及想法,希望法院能够大力拓展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前伸、后延工作,做好庭前调查,庭后帮教,使犯罪的未成年失足后能够得到公正、公平的判决,通过人性化的审判使其感觉到社会的温暖,促使其回归社会后能够快速融入社会,重新做人。

  与会同时,鼓楼法院法官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未成年缓刑人员进行了现场帮教,大家在和谐、融洽的气氛中进行了交谈和沟通。通过座谈,使法官及时掌握了他们回归社会后生活、学习、工作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了解到他们的现实困难及心理状况,及时鼓励未成年缓刑人员珍惜学业,努力学习,为未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中,因故意伤害被法院判处缓刑的王某,回顾过去,泣不成声,他进行了声泪俱下的现场发言,感谢法院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并五次往返学校做思想工作,使他得到了重返校园的机会。他表示绝不会辜负社会、法院对他的殷切厚望,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重塑新生,回报社会。座谈会上,缓刑人员的父母也对法院召开的座谈会表达了深刻的谢意,表示受益匪浅,不仅使孩子受到父母无法给予的教育和帮助,而且促使其警钟长鸣,彻底远离犯罪。

    图为未成年缓刑人员座谈会现场。

责任编辑:赵根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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