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有效防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增加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兰考法院推行多项举措着力构建并不断完善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全院上下形成了良好的廉政氛围。
一是狠抓制度建设,确保有“法”可依。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离不开制度保障。为此,该院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修筑反腐倡廉“高压线”,确保全院干警远离腐败,并做到处理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专门修订了《关于对内部工作人员的处罚办法》、《过错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新定了《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工作意见》、《加强廉政建设的工作意见》和《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切实加强作风纪律的工作意见》等措施,从而进一步完善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依据。同时,该院为了全面掌握干警的廉政情况,建立了法官廉政档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完善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将法官执行回避制度、违法违纪等情况全部记入廉政档案,作为综合考核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狠抓制度落实,确保有“法”必依。不能落实的制度等于一纸空文。为了将制度落到实处,兰考法院专门成立了以纪检组、监察室为主体,有政治处、行政科、办公室、立案庭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督查工作组,按照督查工作暂行规定对干警在岗情况、车辆管理、环境卫生、庭审情况等开展全面督查。督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查出的问题发出督查通报,并每周至少向全院干警通报一次,有效规范了日常工作纪律。
三是狠抓督查组自身建设,确保执“法”必严。要想开展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保证督查组工作人员作风过硬,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今年来,兰考法院加强了纪检监察力量,除由年富力强的党组成员陈剑光担任纪检组长外,还增加了一名纪检组副组长,并抽调两名骨干充实到监察室,从而使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增加到4人,加上督查组其他工作人员,总人数达到了10人。同时,该院聘请14名社会各界代表作为廉政监督员加强社会监督,并在本院审判、执行一线工作中设立11名廉政监察员加强内部监督,形成了全方位监督的格局,从方方面面确保了督查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徇私情。
四是决不姑息迁就,确保违“法”必究。为了切实增强干警的反腐倡廉意识,该院对违反规定的情况全部视情节轻重,严格按规章制度处理,决不姑息迁就。通过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并通过公告展示的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布了纪检监察举报监督24小时录音电话,凡认为办案人员确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当事人或相关人员,可以直接拨打电话进行举报。对举报坚持做到四个百分百,即百分百受理、百分百查证、百分百反馈、百分百追究。同时,该院对督查组发现的迟到、早退、开庭着装不整等违反本院规章制度及违法违纪行为,分别采取缴纳罚款、扣发文明奖、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处理,并与司法能力考评分数挂钩,直接关系到个人考评分值、表彰和升迁,从而形成了干警自觉遵章守纪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