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经济发达地区案多人少,法官审判压力日益加重,使得部分发达地区法院开始采取选调的方式补充审判力量,但在法官选调过程中却出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首先,法官“孔雀东南飞”现象,使得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部分法院法官“青黄不接”现象更加凸显,甚至影响了这些地方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其次,法官参与选调,须投入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势必会影响到自身审判工作的开展,所选调的法官自身遗留的未结案件往往会浪费更多审判资源。
再次,法官选调工作的开展虽在短时期内会激励法官的成长,但年轻法官往往不安于现状,将所在法院视为“跳板”,工作几年后往往跳槽到待遇较好的法院。
最后,选调法官虽不等同于“挖墙脚”,但所在法院刹费苦心地培养出的业务骨干轻易流失,无疑挫伤法院培养后备干部的积极性。
因此,笔者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需要切实提高中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的待遇和职级 ;二是合理配置和使用现有法官资源,努力提高现有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是建立人才对口支援机制,以适当方式合理调配办案力量 ;四是改进省级统一招考,采取多种措施拓宽法官队伍的来源 ;五是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法院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