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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亲人财产 依法应于退还

  发布时间:2010-05-26 09:49:42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丈夫打工身亡,获赔20万元,婆母霸占巨款不给儿媳,一家人对簿公堂。儿媳胜诉后,婆母拒不执行。近日,在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的努力下,终于使儿媳得到应有的赔偿款。

    金振升与牛慧敏结婚仅两年余,二人还有一个女儿,日子过得也算美满。但为了家庭致富,金振升放弃与妻儿天伦之乐,随着打工潮去外地打工挣钱。谁料天有不测风云,2009年7月25日,他在打工中因事故不幸死亡。

    得此噩耗,牛慧敏自觉地像天塌一样。更令她没有想到的是,雇主方赔偿的20万元,其婆母刘某以办儿子后事、还债为借口,已花得只剩七、八万元。婆母还扬言,如果让她抚养小孙女,就给牛慧敏三万元,否则,一分钱没有。牛慧敏和婆母商量不成,只好诉讼到兰考县法院。经过审理,牛慧敏胜诉。但婆母为了想抚养孙女,仍拒不退还其占有的赔偿款。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将刘某拘留15天。后经过干警苦口婆心的做工作,其在解除拘留后全部给付了赔偿款。

    日前,牛慧敏终于拿到了本该属于自己与女儿的赔偿款,刘某也终于懂得:即使是最亲近的人的财产,也不能非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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