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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中院召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转段会

  发布时间:2010-05-24 18:17:46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5月24日下午,开封中院召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学习提高阶段总结暨对照检查阶段动员会。中院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动员会。

    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田杰宣读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对照检查阶段实施方案》。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兴隆总结了教育活动第一阶段工作情况,指出了活动存在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和不足,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予以解决。为推进第二阶段工作深入开展,张院长提出“四个严格”要求,一是严格把握进度。要严格按照市委和本院活动方案,多渠道征求意见,认真撰写剖析材料,组织民主生活会,扎实工作,确保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二是严格把握重点。要紧密联系法院实际,由刑庭摘录法律关于经济犯罪和贪污、受贿和渎职犯罪等职务犯罪的规定,汇编成警示教育手册下发全市法院干警人手一册,以观看反腐倡廉警示图片展览等重点活动为载体,认真开展剖析和警示工作。三是严格把握标准。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三重一大”和“一把手”率先垂范等方面要求,全面排查重要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等廉政风险点,确保对照检查工作的效果。四是严格督促检查。警示教育活动办公室要严格督促检查,班子成员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对所分管部门进行靠前指导。对参加活动不认真、组织活动不积极等问题严重的部门和干警,不批准转段,责令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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