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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顺河区法院六项措施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0-05-15 17:47:40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5月14日,开封市顺河区法院组织中层以上干部收听收看了省高院关于“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在会议结束后,该院立即制定了六项措施,迅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和张立勇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确实做好该项工作。

    一、大力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针对涉及危害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案件,选择到案发地现场开庭审理,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努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积极开展法官进校园活动。实施每名法院工作人员定点联系一个学校,积极指导参与校园的安全防范工作。刑事业务法官还可与学校联系,兼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

    三、积极排查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矛盾纠纷和案件线索。结合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深入社区乡村逐户调查了解,对于赡养问题,婚姻家庭纠纷要及时做好调解工作,发现存在收容及拐卖妇女儿童的,以及涉及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的,及时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进行处理,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四、开通维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绿色通道。对于涉及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坚持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

    五、积极做好妇女儿童案件的司法救助工作。对于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及时做到诉讼费用的减、免、缓,并为远道而来的当事人提供食宿,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六、成立专项活动审判合议庭。对于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民事和刑事案件成立合议庭,进行专门研究和审理。

责任编辑: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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