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醉酒驾驶未经检验的机动三轮摩托车,肇事撞人后逃跑,后在郑州被抓获,5月18日,开封市顺河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6月10日晚20时许,被告人田某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行驶至开封市东郊乡李长庄,将正在路南给电动三轮车打气的被害人马某撞倒,逃跑至郑州后被警方抓获,被害人马某经抢救无效于同年10月25日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醉酒后驾驶未经检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之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肇事后逃逸,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