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开封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动员会,传达全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和市委书记刘长春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市委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巡视督导工作第五督导组组长宋丽娟出席会议,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韩玉芬主持会议,中院全体干警及各基层法院院长、政治部主任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田杰宣读了《关于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兴隆在着重强调全市开展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背景、重大意义后,指出,当前全市法院还存在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麻痹、落实“五个严禁”规定和“十条禁令”的自觉性还不够、工作作风有所松懈等问题,尽管一些问题未成为违纪案件,但是,我们要务必保持清醒头脑,防患于未然。为推动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张院长要求,一是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从讲政治、讲大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爱护干部和爱护自己的高度,将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安排和部署上来,掀起活动高潮。二是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力构建“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的惩防体系。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万起案件评查”活动为平台,再次开展“小金库”集中清理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以“制度创新年”活动为载体,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健全规范审批权、人事权和财权规章制度;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和车辆管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健全违法违纪苗头提醒制度。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要严格按照工作意见和方案,强化领导、督导、宣传和验收考核工作,强化配合协作,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