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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借口“听媳妇” 非礼她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0-04-30 14:40:59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冲动之下想非礼她人,却借口自己按照农村习俗“听媳妇”,孰不料由此锒铛入狱,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2010年4月30日,河南省杞县法院就一审宣判了这样一起奇特的强奸案。

    2005年8月17日凌晨,家住杞县某乡农民黄某在家中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觉,索性起床在村内闲逛。当他来到位于自家不远的邻居小霞院外时,想到其丈夫不在家,就想进去和小霞耍一下。看看四处无人,黄某就翻墙进入小霞院内。因为正值三伏盛夏,天气十分炎热,粗心的小霞对自己所住的卧室没有上锁,于是黄某很轻松的来到小霞的床前。就在其欲行不轨时,小霞醒来,看到有人对自己施行暴力,进行极力反抗,并大声呼救。在反抗过程中,黄某将小霞用剪刀扎伤。听到小霞呼救,其公婆及亲邻都来相帮。根据小霞陈述,乡亲们才得知来人是同村的黄某。在村干部调解下,黄某赔偿受害人小霞医疗费等共计5000元。案发后,黄某常年在外地打工。去年7月,黄某因为上网追逃被深圳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被告人黄某借口自己是按照农村风俗习惯“听媳妇”,但是与案发当时情况不符。被告人黄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欲行强奸,以意志外原因未得逞,行为构成强奸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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