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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法院采取三项措施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活动

  发布时间:2010-04-30 10:01:12


    2010年以来,尉氏县法院在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中,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保障服务民生”的工作大局,着力构建“大走访、大排查、大防控、大平安”的工作格局,通过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活动,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治安问题及公共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紧密结合实际,在“大走访”中明确“大排查”工作职责

    尉氏县委政法委、综治委明确提出,要把政法干警大走访与“大排查”紧密结合起来,把“排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作为“大走访”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和考核指标,充分发挥政法干警主力军作用,在“大走访”中排查化解矛盾、帮扶困难群众,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在“大走访”中,重点排查因山林、土地、水利等权属问题引发的纠纷;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和城市建设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因婚姻、家庭、邻里等民事问题引发的纠纷;因企业改制、停工破产、农民工返乡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由涉军人员、企业协解人员等群体引发的矛盾纠纷。重点走访农村集镇等案件多发地区和治安复杂地区;走访繁华商贸区域、娱乐休闲场所;走访案件多发、治安不好的住宅小区、校园周边、铁路和公路沿线、辖区重点企业;走访重点人群、特殊人群、高危人群。着力排查水、电、油、气、邮电、通信、广播、电视等重点要害部位以及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通过大走访和大排查,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积极创新载体,在“大走访”中深化各项为民服务举措

    尉氏法院在干警下基层活动中,坚持从实际出发,创新形式,创新载体,在“大走访、大排查”活动中不断深化各项为民服务工作举措,密切了警民关系、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包村干警到自己所分包的村庄,收集社情民意,了解群众诉求,排调矛盾纠纷,帮扶困难群众,组织群防群治,开展法制宣讲,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和正确渠道反映诉求,消除不稳定因素。法院干警积极担任“和谐卫士”,同时与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万名法官回放万名当事人活动结合起来,走访困难群众和案件当事人,排查矛盾和问题,尽可能地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解决实际问题。每月深入行政村现场接访,接受群众的信访投诉,集中排查解决治安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再者结合与全市法院百名法官联系百家企业活动,组织全体干警对全县325个厂矿企业进行走访帮扶,每周一次到所驻企业中了解生产情况、宣传法律法规、排查治安问题,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相关难题。

    三、注重开展实效,在“大走访”和“大排查”中帮扶基层群众

    在“大走访”和“大排查“活动中,广大干警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治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了解基层群众的愿望和诉求,摸清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突出矛盾纠纷、治安安全隐患,对排查了解的群众诉求、矛盾纠纷、治安乱点、突出治安问题及公共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制定调处、整治方案,逐一落实,明确调处、整治、帮扶措施。对短期内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耐心疏导教育,防止矛盾积累激化。广大干警将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体、弱势群体以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案件事故受害人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作为走访的重点对象,带着感情交朋友,带着责任解民忧,带着政策暖民心,通过结对帮扶、捐资助学、协助基础设施建设、化解当地矛盾,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促进了社会稳定干警在走访中做到:“六个一”即慰问一批困难群众,联系一批企业厂家,结识一批群众朋友,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帮扶一批下岗人员,教育一批失足人员”。在“大走访”和“大排查”中,我院建立了向群众报告工作制、开门评议制、执法办案回告回访制、监督激励机制,使“大走访”和“大排查”更加贴近民情、更加贴近民生、更加贴近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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