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期如何加强人民法院的党建工作,时刻保持党组织和党员法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最高人民法院于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旨在通过加强党建工作,全面发挥党组织的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意见》的实施,是强化法院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助推器。通过党建工作,完善了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强法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理论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真正把法院党组织锻造成为熟悉业务、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坚强战斗集体。提高党组成员和全体党员法官的综合素质,加强对法官的理论学习,把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到人民法院的实际工作中,落实到改造全体法官的主观世界中去,使广大法官真正在思想上有所提高,使法院的工作切实得到改进,使法官更加精通审判业务,党性原则过硬,富有开拓精神,永葆青春活力和工作活力。同时,要突出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保证人民法院政治方向的坚定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中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意见》的实施,是联系法院与人民群众关系的助推器。通过开展党建工作,进一步健全了人民法院、法官与群众的血肉联系,达到鱼水情深。法院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法官要主动联系群众,俯下身子倾听基层呼声,将群众冷暖挂在心上,时刻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真正解决好人民群众所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法官要增强群众观念,将亲民、爱民、为民的思想观念融化到具体工作中去,完善司法便民举措,开展巡回审判,加大案件调解力度,畅通信访和诉讼渠道。同时还要加大对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意见》的实施,是增强党纪、坚持集中、推进反腐的助推器。作为人民法院的党组织和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自觉接受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同时还要将党的支部建立到最基层的人民法庭。要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力度,确保司法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制建设,增强监督制约机制,让公平和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通过党建工作的开展,认真解决好全体法官在思想和认识上存在的问题和现实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充分调动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教育引导党员法官克服各种不良思想倾向,提高其政治素质和反腐能力,努力发挥党组织在教育党员正确行使审判权、预防司法腐败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树立先进典型,弘扬间正气,激励广法官奋发向上,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要做到警钟常鸣,使党员法官在反腐倡廉方面起到真正的表率作用,不为名所惑,不为利所诱,做到秉公执法,刚正不阿。
《意见》的实施,是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助推器。 通过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不断推进法院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全体法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实践司法文明。在司法实践中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平等对待每一个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切实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公正的裁判。党员法官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党的事业要有崇高信仰,时刻忠于和信仰宪法和法律。要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要有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正确观念,主动把“三个至上”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穿在司法实践中去,培养法官良好的职业操守。
只有强化人民法院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法官的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也是新时期党和人民赋予法院党建工作的新课题和新要求。作为担负历史责任的人民法官,应当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按照“三个至上”重要思想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与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党建工作取得实效,实现人民法院整体工作的新跨越和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