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员违法发放贷款被判刑
作者: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 武令涛 发布时间:2010-04-08 14:48:11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多次违法发放贷款的信贷员被告人张某,于4月6日被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被告人张某以向多人发放贷款的名义,实向三人发放贷款890000元,至案发本金未能归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作为信贷员,违反国家规定,不认真履行其核实调查职责,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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