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杞县法院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推出四项举措。
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法官素质。该院党组从四个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审判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全面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增强司法能力。
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对于危害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大局的案件,坚决做到快审、快结、快执,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与稳定。
依法保护投资商合法权益,优化投资环境。从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方面凸显“公开、透明、平等保护”等基本原则,全面公开诉讼的各个环节,认真慎重处理好及招商引资的案件。同时,在案件审理后,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
加大对私营个体企业的保护力度,促进当地民营经济的发展。在审理各类民事、商事纠纷案件时,对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审慎处理好民营经济纠纷案件,发挥民营经济在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中的积极作用,坚决制止和依法制裁对民营企业不合理的乱收费、乱处罚、滥用行政职权行为,严厉打击对民营企业进行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