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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法院:七年纠纷一朝解 群众感谢法官

  发布时间:2010-03-31 16:14:25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3月30日,河南省杞县法院大门外鞭炮齐鸣,人声鼎沸,该县城关镇彭庄村村民宗战胜、宗长生弟兄,将一面写有“认真细心调解,化解多年矛盾”的锦旗,郑重地递到该院民一庭庭长李永成手中,激动地说:“纠缠俺七年的官司没想到就这样彻底解决了,俺打心眼里感谢民一庭的好法官啊!”

    原来,宗战胜、宗长生弟兄在县城西关转盘北200 米路西有约二分土地,并将其租给新泰停车场。2003年,同村村民宗世方在此地相邻的地方建房,房屋建好后,并将房前垫上土为自己使用,宗战胜、宗长生弟兄二人发现宗世方占用了自己的土地,非常生气,纠纷就此产生。

    于是,弟兄二人首先向新泰停车场要地,后因新泰停车场租用土地过程中未尽职责,造成土地无法辨明,二人就堵了新泰停车场的大门,并让其将土地划清辨明。该停车场觉得无法办到,2008年年初,将宗战胜告上法庭,要其排除妨碍。此案后撤诉,新泰停车场又将宗世方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将土地返还,此案后又撤诉。2009年8月,宗战胜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宗世方的土地使用证,2009年11月,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经过3次诉讼,本案当事人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浪费了司法资源。

    2009年12月1日,新泰停车场和宗战胜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宗世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本案分到杞县法院民一庭法官陈明手里。接到案件后,陈明感觉到本案诉讼双方是同村同宗,调解是最好的结案方式。但由于双方结怨较深,调解并不好进行。陈明考虑到本案实际情况就是被告宗世方不愿意将垫土后埋在地下的生产路扒出,导致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弄清关键问题后,陈明多次找宗世方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以真情打动了他。宗世方同意调解后,陈明又拿着铁锹,亲自到现场,和当事人一起,将埋在地下的生产路一锹一锹扒出来,将双方争议的土地边界标出。至此,一起看似难以解决的案件,经几次诉讼未解决的纠纷,在陈明手中顺利得到解决,得到三方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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