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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大闹派出所 法院判拘四个月

  发布时间:2010-03-30 10:48:55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酒后恶意在派出所无理取闹,谩骂民警,造成恶劣影响。3月30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殷强、董建分别拘役四个月。

    2009年12月5日21时许,被告人殷强、董建等人酒后以询问本厂同事崔波被拘留一事为由到开封市公安局西司门派出所,在派出所接警室无理取闹,谩骂民警、撕毁接警登记本并毁坏接警室玻璃门,造成恶劣影响。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殷强、董建酒后到派出所寻衅滋事,任意损坏公共财物,其行为均巳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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