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3月24日,杞县法院在一起刑事案件审理中,邀请11名来自杞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案发地的人大、政协代表坐上了审判台上,组成人民陪审团参加庭审。
2009年1月29日14时许,被告人张红伟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杞县西寨乡柳榆村孟照学家门口,将骑自行车人孟照学撞伤,经抢救无效而死亡,被告人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民事部分已调解。该案虽为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由于此案在当地较有影响,并其群众较为关注。为有效促进审判公开最大化和宣传教育作用,该院审委会研究决定邀请11名社会各界代表组成人民陪审团参审,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幅度等涉案问题充分发表意见。
截至目前,该院已邀请人民陪审团参审了11起在当地较有影响和群众较为关注的刑事案件,司法实践表明,这种做法有效地提高刑事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