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3月24日,家住云南的被告人熊启芹,以假结婚为由骗取他人钱财,而被河南省杞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6月25日,家住云南省昭通市的被告人熊启芹为了诈取钱财,伙同他人,以家庭贫困欲在河南落脚,让别人牵线搭桥找婆家。经过四处联系,熊启芹与平城乡的大龄青年蒋某认识,以结婚为诱饵,骗走蒋某家现金20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启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依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