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3月23日,被告人刘雨荷因涉嫌敲诈而被河南省杞县法院一审判处拘役5个月。接到判决书这一刻,刘雨荷才为自己的荒唐行为而懊悔不已。
2009年6月4日晚,正值麦收时节,家住杞县的乡村个体医生刘泉泉因为琐事来到同村丈夫外出打工的少妇王某家中,其借口是为王某送降血压的枸杞子。当刘泉泉来到王某家中,正与王某闲聊时,王某的婆婆赵某为了和儿媳做伴来到儿媳家中。看到深更半夜儿媳正和村内个体医生刘泉泉闲聊,婆婆赵某十分不乐意。当即喊来自己的丈夫刘雨荷和侄子,要求解决这件事。王某的公公刘雨荷闻讯赶来,看到灯光下刘泉泉正和自己的儿媳及老伴赵某呆在屋中,心中十分气愤,认为刘泉泉的行为给自己及家族的面子蒙了羞,给自己的儿子戴了绿帽子,便恼羞成怒挥起拳头要揍刘泉泉,被赵某及闻讯而来的村干部所制止。在村干部的调解下,刘泉泉拿出现金10000元补偿给王某,双方不再追究此事。可是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刘泉泉,越想自己越亏,凭空拿出一万元现金更不划算。遂以自己受到他人敲诈为由,将刘雨荷告到公安机关,于是该起案件案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雨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的方式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于是依据刑法有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