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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司法民主 保障司法公开

开封法院让“人民陪审团”参与审判

  发布时间:2010-03-25 18:33:14



庭审现场


人民陪审团团长宣读评议意见


省、市有关领导旁听审判


会议现场


张立勇院长做重要讲话


刘长春书记致辞


开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兴隆做经验交流

    3月25日,河南省法院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现场会暨“制度创新年”活动动员会在开封市隆重召开。开封市两级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的经验在会上得到推广。

    去年6月,开封中院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人民陪审团工作六个试点法院之一。半年多来,在省法院具体指导下,开封市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建成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5201名成员组成的人民陪审团库,邀请人民陪审团参与审理疑难复杂或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33件,参与审理的人民陪审团成员268人。这些案件宣判后,无一起引发信访事件,无一起被检察机关抗诉,实现了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的目的。

    来自全省三级法院的领导、法官及人民陪审团成员代表共计180余人,在开封中院一号审判庭进行了庭审观摩。开封中院刑二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王建强故意伤害一案。本案被告人与他人因琐事打架,致被害人死亡,社会影响较大。在征询公诉机关、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意见后,开封中院决定让人民陪审团参与审理。合议庭在人民陪审团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了20名人民陪审团成员,根据成员能否参加、是否回避等情况,最终确定11人组成人民陪审团,并推选出开封市西郊乡孙庄村支书丁建设为人民陪审团团长。

    法庭上,人民陪审团成员分列在合议庭两侧与公诉人、辩护人之间,全程参加了庭审。被告人最后陈述后,人民陪审团成员退庭进行评议。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证据,经过评议,人民陪审团现场形成了评议意见。合议庭合议时参考此评议意见,当庭做出了判决。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在讲话中对开封市两级法院人民陪审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开展人民陪审团工作是推进司法民主、建立健全民意表达机制、加强司法监督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司法的人民性,有利于司法公正,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有利于提升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力。他希望全省法院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入开展“制度创新年”活动,推广先进经验,大胆改革创新,推进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郝东亚,副院长田立文、孙振民、史小红,院长助理王韶华,开封市市委书记刘长春,开封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道功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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