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新闻快报

兰考法院邀请人民陪审团审理一起抢劫案

  发布时间:2010-03-23 16:21:45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3月22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被告人朱年勋抢劫一案,8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庭审。这8名人民陪审员中既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直机关干部,又有被告人朱年勋所在村和邻村的村支书。

    2005年1月5日晚11时许,被告人朱年勋同本村的朱新喜、朱接见、胡安营、胡近福、朱仁领、胡建利(均已判刑)在朱接见家喝酒,席间,由朱年勋提议并和上述六人预谋酒后到本镇高速公路工地上偷东西。酒后朱年勋驾驶胡进福提供的的机动三轮车,并由胡安营和朱接见携带两把刀,来到兰考县固阳镇秦砦村东的高速立交桥工地上实施盗窃,被看场人员发现后,朱接见和胡安营持刀对看场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朱新喜、朱仁领等人趁机将工地上的灌浆机、钢管、电缆线等物品装上车,后由朱年勋驾车,朱新喜押车离开现场。朱仁领、胡安营等六人离开现场时又将工地上的三箱锚具、锚头抬走。案发后赃物追回退还失主。经物价部门评估被抢物品总价值9080元。

    8名陪审团成员全程旁听了庭审。庭审程序进行完之后,审判长宣布休庭,人民陪审团对案件进行讨论,提出评审意见。复庭后,人民陪审团团长陈东起宣读了陪审团一致意见,认为被告人朱年勋犯抢劫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通过被告人的村支书了解到,被告人无犯罪前科,表现良好,本次犯罪属临时起意,建议法庭从轻处罚,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合议庭将充分考虑人民陪审团的意见,择日对案件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F    



关闭窗口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68号  
邮编:475004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