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则消息让我思索一个问题,法治的社会究竟还需不需要诚信。一则是河南高院在全省法院系统集中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人民法院不预收执行费,案件只要涉及农民工工资就应列入活动范围。对此类案件要坚持优先办理原则,依法及时保护农民工权益。另一则是发生在信义兄弟孙水林、孙东林身上的感人故事,哥哥孙水林为了抢在大雪封路前为数十位农民工发放工资,遭遇车祸举家5口遇难。弟弟孙东林接过哥哥手中的“接力棒”,一分不差的将所欠农民工工资一次发齐。在他们兄弟心中,始终坚信着新年不欠旧年薪,今生不欠来生债。
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电台,我们经常可以耳闻目睹到各类农民工讨薪事件,有抬老板“座驾”的,有跳楼跳塔的,有的甚至为了讨要自己的血汗钱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不正常的事情却真实透露出在我们的身边还存在着不正之风,良心、诚信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
人无信而不立,孙家兄弟20年坚守不欠薪,这样的承诺,这样的诚信,分量比山还重。在他们身上折射的是人性的光辉,诚信的可贵,这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宝贵精神。孙家兄弟之所以能在短短时间内感动中国,就是因为它弘扬的是一种精神,一种信仰,一种诺言,它也是我们中国人格魅力的完美展现。
古往今来,人们对生命的意义追寻都是一个永恒主题。为此多少人演绎出一个又一个彪炳史册的千古绝唱,为后世留下追求诚信、正义和信仰,在生死抉择面前践行诚实守信这一传统美德,以博大的情怀在历史上留下自己闪光的一瞬。
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诚信是公民道德的一个基本规范,它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人际关系的重要道德准则。“诚”就是为人处事要真诚,“信”就是要信守承诺、讲信用,它的含义也就是要信守诺言、践行约定。诚实守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人类文明的公共财富和普遍价值取向。几千年来,我们的前辈就一直流传着“一诺千金”、“一言九鼎”、“言必信、行必果”等成语,这些都是我们生活的指针和准则。
诚信要求全社会成员之间互帮互助、诚实守信、融洽相处。人与人之间如果缺少诚信,这种关系就会失去信任,处于紧张和摩擦之中,自然就谈不上友爱和互相帮助。一个缺少诚信友爱的社会,不可能是一个和谐的社会。要实现诚信,要从自身做起,只有自己做到了诚信,才能要求别人也这样做。每个人都以诚信要求自己,这个社会就会成为一个诚信的和谐社会。自己越诚信,就越会赢得他人更多的诚信回报。 诚信也是一种高尚的人格力量,是我们在现代社会中的立身之本,只有正确把握诚信的深刻内涵,我们的社会才会实现真正的和谐,我们的经济才会在健康有序的环境中发展,我们中华民族也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诚信比天大,责任比金贵,在法治的社会更需要呼唤诚信。诚信归来,农民工讨薪也将不再出现在我们的视野,我们的社会也将是一个更加有序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