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2010年2月25日,仅用五天时间,农民工刘某从尉氏县法院洧川法庭法官手中接到了被拖欠的工资,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农民工讨薪案件圆满审结,受到农民工的高度赞誉。
尉氏县洧川镇某村的刘某跟随另外一村的工头李某在外地建房。春节前放假结账时,李某总共拖欠刘某工资2150元未付。刘某多次找李某讨要,李某以发包方未向其结齐账为由拒不把拖欠刘某的工资给付刘某,此时春节已经放假,刘某只好作罢。2010年2月21日农历正月初八一大早刘某就来到法庭寻求帮助,经过了解刘某家中妻子体弱多病,上有八十多岁父母需要赡养,下有一子一女正在上学,全家仅靠刘某一人常年在外打工艰辛度日。刘某是家中的顶梁柱,如果被拖欠的工资要不回,刘某的子女将面临辍学的风险,知悉刘某家的特殊困难后,法庭戚庭长当即向院领导作了汇报,在争得领导同意后当场免交了刘某的诉讼费用,进行了立案。
随后戚庭长又带领干警赶往李某家,进行调解,由于李某认为人家欠他的钱不还,他再拖欠刘某的钱天经地义,虽经多次调解李某却抱着葫芦不开瓢,调解陷入僵局。戚庭长没有放弃,调整思路,联系村干部于第二天再次到李某家进行调解,从农民工常年打工的艰辛,到刘某家实际困难,再到相关的法律规定,入情入理地对李某进行劝说,经过十多个小时的说理讲法教育,李某思想有所松动,认识到拖欠刘某的工资必须得还,随后戚庭长又趁热打铁,先后两天往李某家做工作,李某被戚庭长的真诚所打动,于第五日将其拖欠刘某的工资2150元交到法庭,法庭于当日将被拖欠的民工工资交给刘某,刘某当场办理了撤诉手续,这样一起农民工讨薪案在5日内被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