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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法院办好“十件实事”全面促进审判

  发布时间:2008-05-26 15:13:38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为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河南省法院要办好的十件实事”和张立勇院长提出“学习三种精神”的重要指示,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

    为确保十件实事落到实处,保证“学习公仆精神、公正司法精神、认真精神”取得实效,该院成立了由李玉敏院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任务分解、管理通报、督促检查日常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一把手对办理实事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按分工严格抓落实,由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一、加强立案工作,切实解决立案难问题。

      创建文明立案窗口,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做到整齐划一,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立案大厅硬件建设,为当事人提供舒适方便的立案环境;开展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方便外地及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立案。提高工作效率,对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案件,在七日内决定立案,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民事案件,1小时之内办完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向当事人释明不予立案理由和法律依据,帮助其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对无法进入送诉讼程序或进入诉讼程序不利于问题解决的案件,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关爱弱势群体。对涉及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众的案件,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二、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提高案件审理透明度。

       设立巡回审判点,方便群众诉讼。在距离法院较远的南苑、仙人庄办事处设立巡回审判点,定期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案件调解或开庭审判。选择在当地影响大、具有典型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深入企业、乡村、社区、学校巡回审判,让群众全过程旁听案件,监督案件审判。

       三、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促进司法公正。

       ①立案公开。通过设置宣传栏、公告牌形式,公布法院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费收费标准、减、缓、免交诉讼费条件和程序、案件审理、执行工作流程等事项。②审理公开。依法告知当事人合议庭组成人员、法官姓名、办公电话。公开审理的案件,三日前以公告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予以公告。公开审理的案件,我国公民可以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旁听。对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社会影响较大或有利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典型案件,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新闻记者和有关群众旁听案件审理,增强庭审工作透明度。 ③裁判结果公开。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判。 ④执行过程公开。执行案件受理后,及时告知当事人执行人员姓名、电话,及时公布案件执行情况。公告选择评估、拍卖中介机构的条件和程序,公开进行选定,及时公告选定的中介机构名单,向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公开评估、拍卖、变卖的过程和结果,不能及时拍卖、变卖的,向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说明原因。对重大执行行动和执行中的法律障碍,应当告知申请执行人。严格落实执行款物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款物到位后,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并确定发放日期。

      四、加强涉及民生案件审理,服务社会建设。

      妥善审理和执行好就业、就医、住房、社会保障等有关民生的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对被执行人无偿还能力、申请人生活又特别困难的刑事附带民事、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通过“特困执行案件救助资金”、协调民政部门给予申请人低保救助等方法予以解决。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审理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探索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新思路,加强“两个延伸”,通过回访在押少年犯,判后跟踪帮教缓刑少年犯,定期召开少年犯家长座谈会等形式,有效预防重新犯罪发生。

       五、开展“和谐司法年”活动,构建大调解格局。

        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力度,拓宽诉讼调解渠道,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民事案件调撤率65%以上的目标。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刑事自诉案件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实现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90%以上的目标。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和执行和解工作新机制,实现行政案件撤诉率50%以上、执行和解率%以上的目标。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实现三大调解的有效衔接,促进法院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六、畅通信访渠道,有效解决信访问题。

  坚持庭长日接访、主管院长周接访、院长预约接访制度,积极开展集中接访、带案下访活动。加强信访案件源头治理,推行案件风险等级评估制度,及时将信访隐患案件分级处理,进一步完善判前释法、判后答疑、法官释明制度,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从源头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发生。

    七、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实行有奖举报赖帐户制度。对提供线索、查实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赖帐户现金、财物的,以实际执行款项的一定比例给举报人奖励。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新收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90%以上。

   八、转变审判作风,创建“文明型”法院。

    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端正司法理念、转变审判作风,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公正意识。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规范司法行为,做到文明用语,文明接待,文明办案。加大审判纪律、工作纪律、庭审纪律等方面的督查力度,完善严格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九、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创建“廉洁型”法院。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设立法院违法违纪案事件投诉信箱和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举报,对违反“五条禁令”和其他违法违纪的,严肃查处,并及时向社会通报。

   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建立新闻发布工作网络。设新闻发言人一名,代表法院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各类审判、执行信息和重大新闻事项等;各部门设一名新闻发布联络人,负责向宣传部门提供发布新闻事件的相关背景资料。定期向社会通报法院工作情况,随时向社会通报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提高法院工作透明度,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与理解,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

  

责任编辑:马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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